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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4月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6/03/19  徐亚明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上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凡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26年4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必须进行学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6年4月毕业生及已毕业离校两年内且未获得学位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满足本科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三、申请时间

2026年3月19日至30日符合上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登录上海大学教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网址:https://jwxt.shu.edu.cn)提交学士学位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四、申请方式

在校学生毕业离校

1.学位申请者本人登陆教务系统,在【报名申请】-【学生学位申请】页面提交学位申请(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1),如无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生必须在教务系统提交其他同等效力的成绩(雅思成绩/托福成绩/HSK成绩,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2);

2.学院管理员可以在教务系统中【毕业管理】—【学生学位申请管理】—【学生学位申请审核】页面审核本人管辖学院学生的学位申请;

3.学位申请者本人请于3月31日再次登陆教务系统,查询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已毕业离校两年内学生

1.学位申请者本人登陆教务系统,在【报名申请】-【已毕业离校学生学位申请(已毕业两年内且未获得学位)】页面提交学位申请(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3),如无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生必须在教务系统提交其他同等效力的成绩(雅思成绩/托福成绩/HSK成绩,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2);

2.学院管理员可以在教务系统中【毕业管理】—【学生学位申请管理】—【已毕业离校学位申请审核】页面审核本人管辖学院学生的学位申请;

3.学位申请者本人请于3月31日再次登陆教务系统,查询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本项工作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时审核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





上海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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