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和目标
依托学校综合改革十大领域,开展本轮校重点课程建设,优先支持学科交叉课程、产教融合课程、人工智能赋能(AI+)课程、面向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的课程、实验实训实践课程和创新创业类课程等。鼓励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主动开展课程改革创新,鼓励将课程建设成果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推动自编教材建设和数字化赋能教学,将最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学科知识融入课程教学,推动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本轮建设重点推进学科交叉和产教融合两类课程建设,建设要求详见《上海大学建设本科产教融合与学科交叉课程的指导意见》(附件1)。各学院须对照学校综合改革规划,立足本学院所属建设领域,依托现有课程培育建设基础,紧扣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要求,结合自身学科特色,以教学新理念、新方法为引领,推动课堂教学改革。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至少经过一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负责人应是申报课程的授课教师,申报课程需将AI+技术融合到课程教学当中。
2.已入选校级重点课程及以上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3.各教学单位的申报限额见附件2。
三、申报办法
1.9月17日(周四)14:00前,各单位依据申报条件组织教师申报、开展初评及遴选排序,确认申报课程所属十大领域和申报类型,随后报送申报材料至教务处。
2.学校在各单位申报材料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立项 2026年度上海大学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四、建设周期与经费管理
1.建设周期
2026年度上海大学校级重点课程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项目立项后,各单位须即刻启动课程建设,建设期满后,本科生院统一组织项目验收。
2.经费管理
本次课程建设经费由十大领域统筹编制预算,经费额度已拨付至各领域。项目立项后,请学院积极与领域联系人联系,对接确认项目经费额度以及报销流程,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报销相关事宜,保障各项目经费到位,顺利实施。
五、申报材料
《上海大学校级重点课程申报书》(附件3)和《2026年校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申报书和汇总表均需提交签字盖章的PDF版本,汇总表还需要提交excel版本,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lchen@sh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6133507-803
附件:
1.《上海大学建设本科产教融合与学科交叉课程的指导意见》
2.《2026年度校级重点课程各学院申报限额》
3.《上海大学校级重点课程申报书》
4.《2026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申报汇总表》
上海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