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开展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现启动2026年度校级“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我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鼓励教师学好党史、用好党史,引导青年大学生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激励青年大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贡献青春力量。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
2.申报人长期承担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或继续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3.教学内容与方法。将党史有效融入课程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善于用故事阐释道理、用细节打动人心。
4.每位课程负责人限报1门,作为成员参与不得超过1门,每门课程成员不得超过4名。已获校级及以上“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三、建设要求
1.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将党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完善教学大纲,开设公开课1次,撰写党史融入案例1则或党史教研论文1篇,录制微课1则。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课程思政培训、示范课观摩及教学竞赛活动等,至少2次。建立并完善集体教研制度,结合本部门本支部主题党日等开展经常性研讨和交流,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鼓励和推动教师尤其是党员教师参与项目申报。
2.强化主体意识。各学院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做好后期建设支持、示范推广等工作,及时上报相关素材。
五、申报流程
1.学院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各学院可推荐本科课程不超过3门,研究生课程1门。继续教育学院可推荐继续教育课程5门。
2.学院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①PDF申报书②其他支撑材料),学院盖章的汇总表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周一)。
3.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经评审立项的课程需提交学院盖章的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宋老师,东区2-404,邮箱:yalisong@shu.edu.cn
附件:
1.上海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上海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上海大学本科生院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