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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 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6/08/17  张青子衿   浏览次数:   返回

各院系:


为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开展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现启动2026年度校级“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我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鼓励教师学好党史、用好党史,引导青年大学生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激励青年大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贡献青春力量。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

2.申报人长期承担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或继续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3.教学内容与方法。将党史有效融入课程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善于用故事阐释道理、用细节打动人心。

4.每位课程负责人限报1门,作为成员参与不得超过1门,每门课程成员不得超过4名。已获校级及以上“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三、建设要求

1.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将党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完善教学大纲,开设公开课1次,撰写党史融入案例1则或党史教研论文1篇,录制微课1则。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课程思政培训、示范课观摩及教学竞赛活动等,至少2次。建立并完善集体教研制度,结合本部门本支部主题党日等开展经常性研讨和交流,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鼓励和推动教师尤其是党员教师参与项目申报。

2.强化主体意识。各学院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做好后期建设支持、示范推广等工作,及时上报相关素材。

五、申报流程

1.学院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各学院可推荐本科课程不超过3门,研究生课程1门。继续教育学院可推荐继续教育课程5门。

2.学院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①PDF申报书②其他支撑材料),学院盖章的汇总表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周一)。

3.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经评审立项的课程需提交学院盖章的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宋老师,东区2-404,邮箱:yalisong@shu.edu.cn


附件:

1.上海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上海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上海大学本科生院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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